桥架型起重机制造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发布时间:2018/10/11
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内容要求与方法
桥架型起重机
检验项目 | 项目编号 | 检验内容与要求 | 检验方法与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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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计资料 | 1 | 制造单位应提供有效的设计资料和型式试验报告。 | B类:查阅资料,证明资料名称和编号。 |
2 | 制造的检验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与行业标准。 | B类:查阅资料,证明主体标准编号。 | |
3 | 无损探伤标准应符合设计要求 | ||
2采购 | 4 |
制造单位应提供采购文件,包括采购物资的技术要求(如技术条件,加工图纸等)及进厂检验和验证规定,(包括抽样方式,检验项目,技术指标等)。 重要的采购物资(如钢材,焊接材料,铸件、锻件、标准件等外购件), 制造单位应提供合同中规定的物资详细技术要求且交付时提供的质量证明清单。 |
B类:查阅资料,核对实物并验证认可。 |
3金属结构 | 5 | 制造单位提供有技术负责人验证手续的材料代用许可资料的相关生产工艺变更资料。 | B类:查阅资料,并验证认可。心要时材料代用应有设计单位认可。 |
6 | 主要受力构件材料表面在合适位置应打钢印或者用表、卡书面证明的方法完成材料标证移植。 | A类:查阅资料或检查钢印, 移植的标证应可以追踪. | |
7 | 制造单位焊接技术负责人应提供焊接工艺评定、焊接生产工艺等技术资料。GB985、GB986。 | B类:查阅资料,监检员在资料上验证,并记录资料的名称和编号。 | |
8 | 制造单位焊接技术负责人应提供焊缝返修(次金 数、位置及检验)资料及焊缝返修工艺资料。 | B类:查阅资料,并验证认可。 | |
9 |
制造单位提供无损检测报告(NDT),射线按GB3323、不低于Ⅱ级合格,超声波按 JB1152、不低于Ⅰ级合格。 焊缝的探伤比例和危险部位的无损检测,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要求。 |
B类:射线 NDT、监检员复审不少 于 30%相应焊缝的底片,并填写 复审报告。超声 NDT、查阅超声 NDT报告,并验证认可。 | |
10 | 主要受力构件焊接接头缺陷按 GB6417分类,形状尺寸按 GB985、GB986检测。特殊接头应在图样上注明,不得有目测可见的明显缺陷。 | A类:使用焊缝规测量、放大 3-5倍、镜面直径≧100mm的放大镜目测。 | |
11 | 翼缘板和腹板的对接焊缝不宜处在同一截面上,其间距应不小于 200mm;横向加劲肋应离开与其平行的腹板对接焊缝,间距也不小于200mm。 | A类:用卷尺测量。 | |
12 | 受力构件:桥、门式(包括电动葫芦桥、门式)起重机的主梁上拱度为(0.9-1.4)S/1000,门式起重机的上翘度为(0.9-1.4)L1/350; 电动单梁、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主梁上拱度为(1-1.4)S/1000。载荷试验后桥、门式起重机拱度应不小于 0.7S/1000,上翘度应不小于0.7L1/350; 电动单梁、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主梁上拱度应不小于 0.8S/1000。 |
A类:箱型梁起重机检测主梁上翼缘板,桁架起重机检测轨道,工字轨道检测下翼缘中心。具体方法如下: 1.钢丝法:用 0.49-0.52mm的钢丝拉在主梁上, 一端固定, 一端拉有150N的弹簧秤, 将等高块H放在端梁中部钢丝与端梁之间,测量跨中S/10范围内筋板处钢丝与主梁间的距离 h,主梁上拱度为 F=H-h-Δ Δ为钢丝自重影响修正值(见附表) 2.水准仪法: 将水准仪放在适当位置,调平,分别测量主梁跨中 S/10筋板处、端梁中心(支腿)、悬臂端的标高进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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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主梁腹板不应有严重不平,其局部平面度,要离受压区翼缘板 H/3以内不大于 0.7δ其余区域不大于 1.2δ。 | A类:目测检查,必要时用1m的平尺放在腹板上,用钢直尺测量平尺与腹板之间的间距,取最大值。 | |
14 | 司机室的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司机室与起重机联结应牢固、可靠。 | B类:外观检查。 | |
15 | 司机室内应设合适的灭火器、绝缘地板和司机室外音响信号,门必须安装锁定装置。机室应有良好的视野。司机室内部净空高度一般不低于 2m,底部面积不少于 2m、门的开门方向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A类:外观检查,必要时作司 音响信号通电试验。 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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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栏杆、梯子和走台应符合 GB6067的规定。 | B类: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和测力装置测量。 | |
4轮子与轨道 | 17 | 小于 50t的正轨箱型梁及半偏轨箱型梁的轨距极限偏差:端处为±2mm,跨中,当 S≤19.5m,为+1~+5 mm,当 S>19.5 m,为+1~+7 mm,其他梁不超过±3 mm。 | A类:用钢卷尺测量。 |
18 | 小车轨道接头的高低差 d≦1mm,侧向错位 f≤1mm,接头间隙 e≤2mm。两端最短一段轨道长度应大于 1.5m,在轨道端部应加挡块。 | B类: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和塞尺测量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卷尺测量。 | |
5机构 | 19 | 工作级别、利用等级、载荷状态应与制造厂内资料、出厂资料相符。 | B类:查阅资料,并验证认可。 |
20 | 起升电动机容量等技术参数的选用应符合设计图样和 GB3811的要求。 | B类:查阅资料,并验证认可。 | |
21 | 起升制动器的套数、安全系数等技术参数的选用应符合设计图样和 GB3811的要求。 | A类:查阅资料,并验证认可。 | |
22 | 运行电动机容量等技术参数的选用应符合设计图样和 GB3811的要求。 | B类:查阅资料,并验证认可。 | |
23 | 运行机构制动器的制动力矩加上运行摩擦阻力(不包括轮缘与轨头侧面的摩擦阻力)应能使处于不利情况下的起重机或小车在要求的时间内停住(所要求的时间按起重机工作条件决定)。 | B类:查阅资料,并验证认可。 | |
6零部件 | 24 | 吊钩的质保资料齐全。选用吊钩的结构型式及尺寸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要求和GB10051的要求。吊钩表面应光洁,不得有裂纹、折叠、过烧等缺陷。吊钩内部不得有裂纹、白亮和超限夹杂物等缺陷。 | B类:查阅资料,并验证认可外观检查。 |
25 | 钢丝绳的质保资料齐全。选用吊钩的结构型式及尺寸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要求。 | B类:查阅资料,并验证认可。 | |
26 | 滑轮的质保资料齐全。滑轮直径的选择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要求,且满足 D0min(D0min=h2·d)不应小于 GB3811,表 32规定的数值。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装置, 且可靠有效。滑轮应转动良好,不应有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 |
B类:查阅资料,并验证认可。 外观检查, 必要时用钢直尺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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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卷筒的质保资料齐全。直径的选择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要求,且满足 D0min(D0min=h1·d)的选取不应小于 GB3811, 表 32规定的数值。多层缠绕的卷筒,端部应有比最外层钢丝绳高出2倍钢丝绳直径的凸缘。 |
B类:查阅资料,并验证认可。 外观检查, 必要时用卷尺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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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开式齿轮的质保资料齐全,啮合应平稳、无裂纹、无断齿等缺陷。 | B类:外观检查,并验证认可。 | |
29 | 车轮不得有裂纹,其踏面及轮缘内侧无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 | B类:查阅资料,并验证认可。 | |
30 | 缓冲器容许的最大减速度为 4m/s。缓冲器壳体应能承受起重机以额定速度碰撞时发生的最大撞击力。 | B类:查阅资料,并验证认可。必要时可进行验证检验。 | |
31 | 减速器应符合设计要求,减速器地脚螺栓,壳体联接螺栓不得松动,螺栓不得缺损。 | B类:外观检查。 | |
32 | 联轴器传递的力矩应符合设计图样和GB3811的要求。联轴器零件无缺损,联接的同心度、间隙等应符合要求。 |
B类:外观检查,试验观察。 必要时可进行验证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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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导绳器应在整个工作范围内有效排绳,不应有卡阻等缺陷。 | B类:外观检查。 | |
34 | 环链的选用应符合设计图样的要求。环链不应有裂纹、焊接等缺陷。 |
B类:外观检查,查阅资料。 必要时用卡尺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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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电气 | 35 | 起重机电控所采用的传动控制方案, 应是经过审定的成熟方案。如果已有方案不能满足实际需要,需采用用户提出的其他方案时,应由用户的制造厂事先达成专门协议或申请补作方案审定。 | B类:查阅电气原理图或有关资料。 |
36 |
起重机传动控制方案的构成必须包括下列必要的保护环节: a.至少一级短路保护。 b.失压保护。 c.紧急停车开关或装置。 d.必要的限位保护。 |
B类:审核电气原理图或有关资料。 | |
37 |
起重机传动控制方案的构成,随所造具体方案不同,还需相当增加下列保护环节: a.控制器零位保护。 b.正反向接触器和其它同时闭合会引起短路事故的接触器之间的机械电气联锁。 c.按电动机单独设置的过流保护: 三相绕线式异步电动机可在两相中设过流保护,用保护箱保护的系统应设所有电动机的第三相的总过流保护,动作时应使总接触器断开。 d.超速保护: 起升机构采用交流定子可控硅调压调速,涡流制动器调速,动力制动调速,变频调速直流可控硅调速和直流机组供电调速等传动控制方案应设超速保护,其它超速后果特别严重的场所(如炼钢、铸造、淬火等起重机)也应设超速保护,直流他激电机应设失磁保护。 |
A类:审核电气原理图,核对电控元器件。 | |
38 | 起重机上必须采用不小于 1.5mm的多股单芯导线或 1mm的多股多芯导线(电子装置除外)。 | A类:查阅资料, 外观检查。 | |
39 | 起重机上移动用电缆,应用丁晴聚氯乙烯扁型软电缆,橡胶扁型软电缆,重型橡套软电缆或船用软电缆。 | B类:查阅图纸资料,核对实物。 | |
40 | 起重机上的电线应敷设于线槽或金属管中,在线槽或金属管不便敷设的场合,可穿金属软管,电缆允许直接敷设。 | B类:外观检查。 | |
41 | 交流载流 25A以上的单芯电线(或电缆)不允许单独穿金属管。 | B类:外观检查。 | |
42 | 导线载流量≥导线负载电流。 | B类:查阅图纸资料,外观检查。必要时予以验算。 | |
43 | 导线的两端应用不会脱落的冷压钢端头,导线与端头的联接必须采用冷压钳将其压紧。 | B类:外观检查 | |
44 | 导线的两端应有与电路图或接线图一致的永久性识别标记。 | B类:查阅电气原理图,核对电气装置。 | |
45 | 电磁式起重磁铁交流侧电源线,应从总电源接触器进线端引接,以保证起重机内部各种原因使总电源接触器切断总电源时,起重电磁铁不断电。突然停电可能造成事故的场合,电磁式起重电磁铁可设置备用电源。 | A类:目测检测通电试验 | |
46 | 各种操纵手柄、开关及信号装置旁有指示牌;操作手柄动作方向于机构动作方向一致;联动控制台应有零位自锁环节。 | A类:外观检查,必要时动作试验。 | |
47 |
便携控制装置: a. 控制电源电压采用安全低电压; b.控制装置上必须有能够断开总电源的紧急开关。 C.控制装置一般情况应采用绝缘外壳。 |
B类:目测检查。必要时用电气仪表测量其电压不应大于 50V | |
48 | 起重机的司机室、通道、电气室、机房应有合适的照明,当动力电源切断时照明不能失电。起重机上设对作业面的照明时,应考虑防震措施。固定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得大于 220V。无专用工作零线时,照明用 220V交流电源应由隔离变压器获得,严禁用金属结构做照明线路的回路(单一蓄电池供电,且电压不超过 24V的系统除外)。可移动式照明装置的电源电压不应超 36V,交流供电应使用安全隔离变压器,禁止用自耦变压器直接供电。 | A类:目测检查,必要时用电气仪表测量。 | |
49 | 起重机总电源开关状态在司机室内应有明显的信号指示。起重机(手电门控制除外)应设有示警音响信号,并且在起重机工作场地范围内应能清楚地听到。 | A类:查验配置情况并操作试验。 | |
50 |
电气设备的接地: 起重机上允许用整体金属机构做接地干线,金属结构必须是一个有可靠电气连接的导线整体。如金属结构的连接有非焊接处时,应另设接地干线或跨接线,起重机上所有的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变压器铁芯及金属隔离层、穿线金属管槽、电缆金属护层等均应与金属结构间有可靠的接地联接。 |
A类:目测检查,必要时用电气仪表测量。 | |
51 | 额定电压不大于 500V时,电气线路对地的绝缘电阻,一般环境中不低于 0.8MΩ,潮湿环境中不低于 0.4 MΩ. | A类:断电,人为使起重机上的接触器、开关全部处于闭合状态,使起重机电气线路全部导通,将 500兆欧表L端接于电气线路,E端接于起重机金属结构或接地极上,测量绝缘电阻值。上述方法有困难时,可采用分段测量的方法。测量时应将容易击穿的电子元件短接。 | |
8安全装置与安全附件 | 52 | 起升机构应配置起升高度限位器,吊运炽热金属的起升机构应装两套高度限位器,满足两套开关动作应有先后,并应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和尽量采用不同的结构型式。 | A类:检查配置,必要时进行实效试验。 |
53 | 大、小车运行机构应配置行程限位器(电动葫芦单梁、悬挂起重机的小车和手动起重机运行机构除外)。 | B类:检查配置,必要时进行实效试验。 | |
54 | 除维修专用起重机,额定起重量桥式大于 20t、门式大于 10 t的起重机应配置起重量限制器。 | B类:检查配置,必要时进行实效试验。 | |
55 | 大车运行机构和小车运行变幅机构及其轨道端部应分别设缓冲器和端部止挡。 行实效试验。缓冲器与端部止挡或与另一台起重机运行机构的缓冲器应对接良好。端部止挡应固定牢固,两边应同时接触缓冲器。 | B类:检查配置,必要时进 | |
56 |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装设夹轨钳、锚定装置或铁鞋等防风装置。 | B类:检查配置,必要时进行实效试验。 | |
57 | 防倾翻装置:在主梁一侧落钩的单梁起重机应装设防倾翻安全钩。 | B类:外观检查,钢直尺或塞尺测量。 | |
58 | 扫轨板:大车轨道设在工作面或地面上时,重机应设扫轨板;扫轨板距轨道应不大于 10mm。 | 起 B类:外观检查,必要时用钢直尺测量。 | |
59 | 起重机必须装置紧急断电开关,在紧急情况下, 应能切断起重机总电源。紧急断电开关应是不能自动复位的,且应设在司机操作方便的地方。 | A类:查验图纸与实物,必要时进行操作试验。 | |
60 | 通道口联锁保护:进入起重机的门和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必须设有电气联锁保护装置,当任何一个门打开时,起重机所有的机构应均不能工作。 | A类:查验图纸与实物,必要时进行操作试验。 | |
61 | 同时操作联锁保护:可两处操作的起重机应设有联锁保护装置。 | A类:查验图纸与实物,必要时进行操作试验。 | |
62 | 滑线防护板:作业人员或吊具易触及滑线部位,均应安装导电滑线防护板。 | B类:外观检查防护板的设置及防护是否有效。 | |
63 | 防护罩: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均应装设防护罩。露天作业的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应装设防雨罩。 | B类:外观检查设置及防护是否有效。 | |
9试验 | 64 | 额载试验是验证起重机的各机构、制动器及安全防护装置在各工况下的性能。各机构运转正常,无啃轨和三条腿现象。静态刚性要求如下:对 A1~A3级不大于 S/700;对A4~A6级不大于S/800;对A7级不大于S/1000;悬臂端不大于 L1/350或 L2/350。试验后检查起重机不应有裂纹、联接松动、构件损坏等影响起重机性能和安全的缺陷。 | A类:现场具备条件时,起吊额定载荷,静态刚性测量时,小车位于跨中,从实际上供值算起,测量小车位于跨中时的下挠值,测量方法同上拱度的测量方法或在主梁跨中(或悬臂)贴一标尺,用水准仪或经纬仪或测拱仪测量吊载前后差值。 |
65 | 起吊额定载荷,离地面 100~200mm, 逐渐加载至 1.25倍的额定载荷, 悬空不少于 10min, 卸载后检查永久变形情况, 重复三次后不得再有永久变形。此时主梁上拱度不小于 0.7S/1000(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不小于 0.8S/1000),悬臂端上翘度不小于 0.7L1/350或 0.7L2/350。起重机不应有裂纹、联接松动、构件损坏等影响起重性能和安全的缺陷。 | A类:现场具备条件时,将小车停在跨中和悬臂端,起升机构按 1.25倍额 定载荷加载, 按检验内容与要求进行试验和检查, 检验后必须恢复起重量限制器的连接或其动作数值。 | |
66 | 起吊1.1倍的额定载荷, 应同时开动两个机构,使起升和运行机构按其工作级别的循环时间, 作重复的起动、运转、正转、反转等动作,累计时间≥1小时。经试验,各机构动作应灵敏,工作平稳、可靠,性能达到设计要求,各限位开关及安全保护联锁装置的动作准确可靠,各零部件无裂纹和连接松动,电气设备不过热。 | A类:现场具备条件时,起吊 1.1倍的额定载荷,检查起重机各机构的灵活性和制动器的可靠性。每一工况的试验不得少于三次,每次动作停稳后再进行下次启动,并必须注意把加速度、减速度和速度限制在起重机正常工作的范围内。卸载后,检查机构及结构各部件有松动和损坏等异常现象。检验后必须恢复起重量限制器的连接或其动作数值。 | |
10其他 | 67 | 指对特殊要求及检验人员认为应增加的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安全规程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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