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起重机指挥人员和司机的职责及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18/05/29
对起重机的正确操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操作顺利可以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企业生产效率。为了保证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对起重机的指挥人员和司机有以下几点注意事项和基本要求:
1、对使用信号的基本规定
1.1、指挥人员使用手势信号均以本人的手心,手指或手臂表示吊钩、臂杆和机械位移的运动方向。
1.2、指挥人员使用旗语信号均以指挥旗的旗头表示吊钩、臂杆和机械位移的运动方向。
1.3、在同时指挥臂杆和吊钩时,指挥人员必须分别用左手指挥臂杆,右的指挥吊钩。当持旗指挥时,一般左手持红旗指挥臂杆,右手持绿旗指挥吊钩。
1.4、当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同时在距离较近的工作区域内工作时,指挥人员使用音响信号的音调应有明显区别,并要配合手势或旗语指挥,严禁单独使用相同音调的音响指挥。
1.5、当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同时在距离较近的工作区域内工作时,司机发出的音响应有明显区别。
1.6、指挥人员用“起重吊运指挥语言”指挥时,应讲普通语。
2、指挥人员的职责及其要求:
2.1、指挥人员应根据本标准的信号要求与起重机司机进行联系。
2.2、指挥人员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
2.3、指挥人员应站在使司机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2.4、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清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以便逐级传递信号,当发现错传信号时,应立即发出停止信号。
2.5、负载降落前.指挥人员必须确认降落区域安全时.方可发出降落信号。
2.6、当多人绑挂同一负载时,起吊前,应先作好呼唤应答,确认绑挂无误后,方可由一人负责指挥。
2.7、同时用两台起重机吊运同一负载时,指挥人员应双手分别指挥各台起重机,以确保同步吊运。
2.8、在开始起吊负载时,应先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100~200mm稳妥后,再用正常速度指挥。必要时。在负载降落前,也应使用“微动”信号指挥。
2.9、指挥人员应佩带鲜明的标志,如标有“指挥”字样的臂章、特殊颜色的安全帽、工作服等。
2.10、指挥人员所戴手套的手心和手背要易于辨别。
3、起重机司机的职责及其要求
3.1、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当指挥信号不明时,司机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开车。
3.2、司机必须熟练掌握标准规定的通用手势信号和有关的各种指挥信号,并与指挥人员密切配合。
3.3、当指挥人员所发信号违反本标准的规定时,司机有权拒绝执行。
3.4、司机在开车前必须鸣铃示警,必要时,在吊运中也要鸣铃,通知受负载威胁的地面人员撤离。
3.5、在吊运过程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
1、对起重机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由有关部门进行本标准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操作或指挥。
2、音响信号是手势信号或旗语的辅助信号,使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采用。
3、指挥旗颜色为红、绿色。应采用不易退色、不易产生褶皱的材料。其规定:面幅应为400×500mm,旗杆直径应为25mm,旗杆长度应为500mm。
4、本标准所规定的指挥信号是各类起重机使用的基本信号。如不能满足需要,使用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补,但增补的信号不得与本标准有抵触。
使用起重机的企业单位应该建立完善的起重机管理制度,普及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起重机的安全使用及企业安全生产。